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江财研教字〔2013〕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含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向选择注意事项
1、学术型研究生双向选择:硕士生导师指导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跨两个以上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每届每个二级学科指导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向选择: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可指导5名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要每人配备一名校外实践导师,校外兼职导师请在附表备注栏中注明兼职导师所在单位。
3、导师年龄要求:按照《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截止2018年9月1月,年满57周岁的硕士生导师不再新招硕士研究生。
4、指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只限于博士生导师、2016年通过了硕士生导师考核的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名单详见:江财研教字〔2017〕3号《关于公布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力评价结果的通知》)和尚未进行硕士生导师考核的学术型研究生导师(2013年以后新增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如确有特殊情况,请学院报纸质材料作说明。
5、近两年新聘硕士生导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未参加2018年2次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的,不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
6、建议学术型研究生“双向选择”拟向科研能力较强的导师倾斜,尤其是向目前未指导过学术型研究生,近年准备申报博士生导师的人员倾斜。
7、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赣教研字〔2018〕10号文件精神(附件1),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把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实训实践指导工作相互渗透、有机结合,更好提升研究生指导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双向选择”工作由各有关院(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院所应当在“双向选择”开始前将导师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开并告知参加双选的研究生,告知内容见《“双向选择”导师基本情况表》(附件2)。
2、请校属各硕士生培养院(所)于10月17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工作。分专业填写《2018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报告表》(附件3),确认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狗万365
科(409),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熊景群(QQ或OA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熊景群 联系电话:83816025
附件1:《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
附件2: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导师基本情况表
附件3: 2018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报告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7日